据金融前线11月11日报道,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东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分公司因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13万元。同时,朱伟江先生(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分公司副总经理)因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警告并处罚款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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